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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法院执行局巧办王正文故意伤害一案

  发布时间:2015-08-07 09:09:36



    2015年7月31日,执行局李秀岭带领李鹏、刘治军冒着酷暑来到了太平镇后白寨村将正在盖房王正文带到了法院。2000年11月6日王正文因故意伤害被判决赔偿刘中正11674.3元,2001年7月被拘留所拘留15日,后因王正文常年在外打工,无财产可供执行,直到2015年7月27日申请人刘中正发现被执行人来家盖房子,申请本院恢复执行,才出现了刚才的一幕。

    被执行人王正文被带到法院后态度坚决,拒不执行赔偿。执行局李秀岭走访了后白寨部分村民后才了解到,他们双方的矛盾是在一个村,因琐事在村中打架,王正文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所以不愿赔偿。后李秀岭耐心的给王正文讲道理,讲法律,并告知如再不履行判决就会被判处拒不履行判决罪处置。王正文最终同意执行判决。

责任编辑:王冠朝    

文章出处: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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