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某与被告蔡某系表兄弟关系,四年前蔡某因孩子结婚向李某借款四万元张罗婚事,约定利息2分,并向原告李某出具借条一份。后被告偿还了部分借款,下余借款被告于2015年给原告李某重新出具了欠条。
几年来蔡某陆续还款,余款还欠一万一千元,因为是表兄弟关系,所以中间双方也没有出过手续,仅凭表兄李某的记载,最后李某家有急事催要余款,2015年蔡某又给表哥李某出欠条一张,约定了本金及利息的偿还方式和时间。到期后李某不断催促,但蔡某就是没有能力还,后来双方因为还款的多少产生异议,最后两家庭都卷入论战,弄得面红耳赤、不欢而散,李某多次催要无果,一怒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处被告返还现金11000元及利息。
2015年8月14日,法庭审理中,被告蔡某的妻子贾某作为代理人出庭应诉,本来就怒气冲冲的贾某在庭审的质证环节,对原告提供的欠条原件,被告代理人贾某看罢,怨气不打一处来,口中尖叫都是假的,都是假的!趁法庭人员不备,一把将欠条原件撕毁,塞入口中吞下。由于事发突然,法庭人员制止不及,报经院长批准后,当场对蔡某采取强制措施。后经批评教育,蔡某对自己莽撞的行为懊悔不已,并当庭向主审法官赔礼道歉。刘逊芝法官趁热打铁,耐心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并当庭履行了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