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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新乡法院行政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5-08-24 11:23:53



    8月21日上午,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贾生祥带领人大常委会视察组,以原阳县法院为观摩点,对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进行视察。市中级法院院长袁荷刚、原阳县委书记段常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庆民、县法院院长周化冰等陪同视察。

    视察组首先来到原阳县法院师寨人民法庭,对法庭建设以及基层法官们的工作生活情况进行认真调研,看到法庭各项设施齐全,法官们良好的精神风貌,视察组给予高度评价。

    为了更深入了解行政审判工作状况,视察组一行还赶到原阳县城关镇曹庄村,现场观摩一起拆除违法建筑行政案件的协调活动。毛某因占用林地建房,被国土局责令限期拆除,并予以罚款。毛某不服处罚决定诉至法院。因国土局在处罚时未经听证程序,亦存在瑕疵。为了妥善解决问题,原阳法院邀请县政府法制办、城关镇有关领导以及部分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村干部到场,对原、被告双方进行协调,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国土局给原告3个月时间用于自行拆除,原告缴纳2万元保证金,被告对原告的罚款予以撤销。

    在协调会现场,袁荷刚院长看到案件处理结果后非常满意,他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在依法行政中关键就是程序违法,在重大的行政处罚中必须听证,保证程序的公正性;二是部分行政诉讼还可以调解,比如赔偿、补偿、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案件:三是行政案件的解决,必须依靠政府组织共同协调完成,才能达到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所以行政案件的解决离不开当地政府及村干部的支持。行政案件一定要形成行政争议解决机制,这就是我们正在解决的问题。

    上午11点,视察组一行还在原阳县法院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市县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报告。各位委员还就关心的问题向两级法院进行了询问。

    最后,贾生祥副书记在讲话中对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回顾了自己20年前在原阳县旁听一起行政案件审理的情况,对新乡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他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新修订《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一方面凸显法律日益健全,而另一方面通过立案登记制、异地管辖、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制度的实施,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法院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深化、细化、强化学习新的行政诉讼法,取其精华,用于指导工作;二是要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创新行政审判方式,加强诉讼指导,确保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落到实处,完善行政案件协调与和解机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三是行政审判工作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要依法办事,大胆给党委政府提出建议,加强与国土、建设、工商等部门的联系,特别对征地拆迁等方面的重点问题要及时沟通。要积极加强与上级法院、政府部门的沟通,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规定。

责任编辑:李春晓    

文章出处: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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