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阳县法院太平镇法庭庭长李春利深入群众家中充分利用亲情感化当事人,使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恢复了往日的和谐。
原告吴某、朱某两位老人于1988年6月收养了被告吴某某,2015年2月份,被告吴某某在一次偶然的场合得知其身世后,情绪起伏较大,同其养父母不断争吵,并不让养父母回家居住,在万般无奈下,两位老人将养子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由于被告吴某某的一直躲避,李春利法官经过多番波折,最终才将传票送达到被告手中。在庭审前,李春利法官考虑到两位老人已经年迈,未来需要养子照顾,便来到两位老人家中对双方进行调解。但是养子之前的恶劣行为深深伤害了二老的心,二老在调解阶段仍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正所谓“心结易结不易解,解铃还须系铃人”,考虑到二老的心情,负责此案的李春利法官便转而向二老的养子做工作。他趁着原、被告双方都在家中时,邀请该村的村支书和德高望重的村民来参与调解。在村委会,李法官通过唠家常的方式对被告说故事、摆道理、讲法律,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被告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错误,向李春利法官讲起了二位老人在收养自己期间的不易,并当场跪求二位老人的原谅。两位老人毕竟含辛茹苦把养子长大成人,看到养子真心悔过,最终原谅了被告,撤回了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