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蒋庄乡沙圪垱村群众薛春凤与家人来到法院,将一面绣有“公正执法 热情服务”的锦旗送到我院执行一庭庭长李佰瑜手中,对该庭执行员克服困难,帮助其追索赔偿款表示感谢。
薛春凤在农村建房班打工,在施工中被吊车剐蹭,从房上摔下受伤。在索赔无果的情况下,她将工头、吊车所有人和房主起诉到法院,最终法院判决三名被告按照责任分别赔偿薛春凤数额不等的赔偿金共计6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三个被执行人抵触情绪较大,都放出风说绝不会赔偿薛春凤一分钱。主办案件的李佰瑜庭长带领执行员多次约谈三人,并上门做工作,利用原、被告双方同住一村的特殊关系,尽可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三名被执行人碍于情理和法律,分期交付了赔偿款。当薛春凤领到最后一笔赔偿款时,马上上街精心制作了一面锦旗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