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上午,师寨镇师氏宗祠内围观了许多附近的群众,今天师寨法庭要在这里公开审理79岁原告胡老太状告被告师某遗赠抚养协议纠纷一案。
师某是胡老太丈夫的侄子。胡老太生育四个女儿,均已出嫁。2005年丈夫去世后,因农村丧葬风俗,经胡老太组织,在村干部的主持下,胡老太与师某达成协议:一、房、地皮二老百年后归师某所有。二、二老后事吃、寿木由师某承担。三、二老耕地由师某耕种,每年给胡老太陆佰元。协议签订后,师某即以儿子的名义为胡老太丈夫摔了盆,办理了殡葬事宜,胡老太的四个女儿承担了殡葬费用。随后师某耕种了胡老太及丈夫的2亩多责任田并按照协议每年给胡老太600元钱。后来因师寨镇政府迁址,师某又以儿子的名义主持将胡老太丈夫的坟迁移新址。且师某还多次为胡老太交纳电费、水费,并以儿子的身份参加胡老太娘家的红白事。
今年4月份,胡老太以师某对其没有尽赡养义务还侵占迁换地补偿款为由,请求依法撤销双方的房屋及宅基地继承协议,返还领取其迁换地补助款7020元。我院依据法律规定判决驳回了胡老太的诉讼请求。
9月16日,胡老太再次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我院提起诉讼,主审法官杨英杰认为这个案件在农村比较典型,很想听听群众是如何评判这个案件的,决定选择在师氏宗祠庙内开庭。
因涉及家事纠纷,庭审结束后没有当庭宣判,杨英杰将继续对双方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