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明与范旺是亲兄弟,父母过世后为两兄弟留下两处宅基地,哥哥范明已经在属于自己的地方将房屋盖好,弟弟范旺在凑足钱后也准备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盖新房。在范旺开始拉地基盖房时,哥哥范明不让他盖,原因是弟弟盖房占了自家的地边,要把这部分地让出来才能盖,但范旺认为如果按哥哥的要求把地边让出来,自家的宅基地就会斜,不是正宅,不愿意让出。双方争执不下,请来村干部和自己的亲姐姐来调解均不能说和,弟弟范旺认为是哥哥家故意找事不让他盖房,于是到哥哥家说事的时候与嫂子发生争执,用铁锨将嫂子的腿部、腰部打伤,用脚将其嫂子的腿部跺伤,在哥哥前来阻挡时用铁锨将哥哥的头部拍伤。经法医鉴定,其嫂子腿部和腰部的伤均构成轻伤二级,其哥哥头部的伤构成轻伤一级,弟弟范旺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起诉。
我院刑庭于10月14日下午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范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想到由于自己处理方法不当给双方家庭造成的伤害,范旺当庭痛哭不已,向哥哥和嫂子道歉请求原谅自己,并表示愿意赔偿他们经济损失。目前该案民事部分正在调解阶段。近期将会作出判决。